为严防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环境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瑞昌市提前谋划部署,强化巡查管控,多措并举做好“双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全力守护“瑞昌蓝”。
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就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以铁的手腕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12月27日,瑞昌市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会,重点强调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盯紧元旦、春节期间等重要节点,加强督导检查、值班值守、宣传引导,全面落实禁燃禁放管控措施。12月2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高阔在秋冬季长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调度会上,就禁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明确。
广泛宣传,凝聚共识。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禁燃禁放公告、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页、广播、 LED 屏、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联防联控,强化防控。建立由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实现非法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多环节、全链条监管全覆盖。利用激光雷达、监控平台等实时监测城区空气质量数据变化,结合人工巡查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问题;动员居委会、巡防队员、网格员、社区民警等各级力量,分工包片,定人、定责、定岗、定位,对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严密防控,及时发现、制止、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可能燃放区域,由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属地街道执法力量进行严防死守、驻点值守,强化宣传引导、联合执法,第一时间处置燃放行为。2024年11月份以来,已办理相关案件3起,查获非法烟花爆竹860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