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九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瑞昌市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之以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最好水平。城区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4个百分点,全省排名76位,同比提升20位;优良天数比例95.3%,全省排名85位,同比提升4.3个百分点。国考洋港镇断面平均水质保持Ⅰ类,省控大屋何断面保持Ⅱ类,省控麦沟断面达到Ⅱ类,首次实现所有国考省控断面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水质综合指数3.4067,同比改善4.68个百分点,全省排名46位,同比提升13位。土壤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天然本地水平,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污染防治措施精准有力。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区域、敏感时段,深入实施新的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蓝天提升攻坚战方面,充分发挥大气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完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构建全流程应急管控体系,持续扩大治气成效。推进亚东水泥3#和4#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制定《家具制造行业环保要求》,完成绩效评级企业123家,将172家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常态化开展“四尘三烟三气”巡查巡检,发现问题508个,全部完成整改。碧水提升攻坚战方面,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以国考、省控断面达标为目标,以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坚持厂网同建、干支同步、水岸同治系统治理,完成赛湖渠流域综合整治,城西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管网、安定湖流域、城西水环境、九江瑞昌市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加快实施。2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排查溯源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40个,14个非排口已销号。净土提升攻坚战方面,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及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获评2022年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考核先进县(市)。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编制《瑞昌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创建“无废社区”1个、“无废工厂”2个。
环境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坚定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将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做到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坚决不放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9个问题,1个个性问题完成整改,18个共性问题完成整改15个,3个达到序时进度;59条措施完成整改53条,6条达到序时进度。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3批次22件信访件,完成整改18件,4件正在积极整改中。
绿色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制造业“9610”行动,列入九江市级2023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库37个,门里制造等17家企业入选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做强做优“3+N”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木业家居、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引进天际股份、宏柏新材料、赣锋锂业等新能源链主型项目,电子信息(光电)产业集群获评省级产业集群。唱响绿色农业品牌,按照“1+7+N”模式,创建“瑞昌铁肩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在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向全国发布。瑞昌山药获评最受欢迎的江西十大地域消费品牌,瑞昌黑芝麻、瑞昌鳙鱼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印发《2023年瑞昌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瑞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层层厚植生态发展、绿色崛起理念,积极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5件,赔偿金额28446.26元。推进田长制全省试点,建立“无人机定期航拍+田长日常线上报告”网格化管理机制,搭建“田长制”管理平台,打通各级田长沟通、衔接、协调工作渠道。获评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为九江市唯一一个矿产资源类别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矿山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获自然资源部通报表扬,是全省唯一获表彰的县(市、区)。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推进美丽瑞昌建设,为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贡献瑞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