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三化建设

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清风行动”工作动员会

来源: 时间:2022-10-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要求,深入推进四风整治,进一步明规矩、担责任、查问题、抓整治、严追究,以政治风清气正守护生态山清水秀,10月21日,瑞昌生态环境局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清风行动工作动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瑞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国庆到会指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剑春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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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瑞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九江市生态环境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解读了《中共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清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会上,蔡国庆以案示警、以案为戒,深入剖析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数据详实、案例丰富、发人警醒,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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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波指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清风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九江市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有力举措。

易波强调,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保持头脑清醒,深入自查自纠,解决突出问题,刹四风、改作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树立生态环保铁军良好形象。一是做有之人。道德是社会的立足之本,做人的基本要求。要树立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增进精诚团结、协力协同,爱岗敬业、主动作为。二是做守法之人。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守牢底线,不逾红线。三是做有之人。要牢记国之大者,不忘初心使命,履好职、尽好责,讲奉献、肯担当,无怨无悔、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