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29日,瑞昌生态环境局分别在瑞昌经开区、码头工业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宣贯活动。全市100余家重点企业代表参加。
本次宣贯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贯彻的部署要求,邀请局法律顾问专题讲解,并为企业赠送法典读本。宣贯紧扣法典条文,立足企业实际,系统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条款、法定责任,并就企业贯彻法典要求、推进依法合规生产提出意见建议。
活动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法典作为重要任务,组织管理层、环保专员、一线员工专题学习培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真正让法治意识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废气、废水、固废危废、噪声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关键领域,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擅自停运设施等行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清零。要加快绿色转型,把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各环节,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大环保投入,提升治污水平,减少污染排放,在严守环保底线中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下一步,瑞昌生态环境局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引导全社会学法典、懂法典、守法典、用法典,构建同向同心、权责清晰、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瑞昌、筑牢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